(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长金管罚决字〔2024〕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金管罚决字〔2024〕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刘孝强(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