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机关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二、于莉(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副总经理) 三、刘兰(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险业务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四、崔磊(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险业务部 总经理助理) 五、张璐(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团险业务部 职员)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开展银保渠道相关培训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九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处罚款17.5万元 二、对于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三、对刘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四、对崔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五、对张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