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市金罚决字〔2024〕1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市金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市金罚决字〔2024〕1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中心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会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合计罚款23.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吉林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