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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海金罚决字〔2024〕9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海金罚决字〔2024〕9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滨海金罚决字〔2024〕9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海金罚决字〔2024〕9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滨海金罚决字〔20249

被处罚当事人

刘雅秋(时任泰康人寿滨海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任泰康人寿滨海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时盗窃客户资金,犯盗窃罪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百一十六条、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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