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4〕3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4〕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潍金罚决字〔2024〕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郭颂(时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潍坊市青州支公司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潍坊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