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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金罚决字〔2024〕9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金罚决字〔2024〕9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绍金罚决字〔2024〕9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金罚决字〔2024〕9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金罚决字〔20249

被处罚当事人

一、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二、马天宇(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

二、马天宇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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