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金罚决字〔2024〕9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绍金罚决字〔2024〕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金罚决字〔2024〕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二、马天宇(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 二、对马天宇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