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西金罚决字〔2024〕2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西金罚决字〔2024〕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金罚决字〔2024〕2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赵合意 (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