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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43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浙金罚决字〔2024〕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43号)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金罚决字〔202443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叶永生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袁胜波(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34万元

二、对叶永生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三、对袁胜波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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