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市金罚决字〔2024〕42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市金罚决字〔2024〕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市金罚决字〔2024〕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舒兰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未真实准确地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信息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九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9000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