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四川金融监管局核准余晓琴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公告内容如下:
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余晓琴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金监函〔2024〕1109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余晓琴担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太平养老〔2024〕328 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晓琴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四川金融监管局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