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核准刘佳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告内容如下:
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刘佳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金复〔2024〕760号
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刘佳董事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中核长安发〔2024〕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佳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北京金融监管局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