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核准耿成龙太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关于耿成龙太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琼金复〔2024〕145号
太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太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任命高管人员的请示》(太平经纪〔2024〕10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耿成龙太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