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作出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金罚决字〔2025〕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