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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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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陈淑珍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倩华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陈淑珍李倩华

吉金监罚决字〔2025〕2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罚款8万元;对陈淑珍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倩华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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