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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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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16.5万元。李鹏(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运金管罚决字〔2025〕10号

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16.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2025年6月4日

2

李鹏(时任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运金管罚决字〔2025〕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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