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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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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内部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4.5万元罚款。 徐晓峰(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内部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处1.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运金管罚决字〔2025〕12号

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内部管理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4.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2025年6月4日

2

徐晓峰(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运金管罚决字〔2025〕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警告,处1.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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