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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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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7日,海东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靳生莲(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作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刘鹏(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经理),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苏紫阳(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经理),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作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赵玉洪(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实施盗窃,作出警告并禁业3年的行政处罚决定。曹延昭(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实施盗窃,作出警告并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熊登平(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实施盗窃,作出警告并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

东金罚决字〔2025〕5号

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

警告并罚款1万元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

2

靳生莲(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保险代理人

终身禁业

3

刘鹏(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经理)

警告并罚款1万元

4

苏紫阳(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经理)

警告并罚款5000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

东金罚决字〔2025〕6号

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实施盗窃

警告并罚款1万元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

6

赵玉洪(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代理人

禁业3年

7

曹延昭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7000元

8

熊登平(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经理助理 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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