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8日,湖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湖北大别山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兼任分支机构负责人超过2家、未按规定对机构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执业登记不规范、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业务财务信息不真实、利用业务便利为无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对湖北大别山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贾勇明、程明龙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38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湖北大别山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兼任分支机构负责人超过2家、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执业登记不规范、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业务财务信息不真实、利用业务便利为无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机构罚款51万元。对贾勇明、程明龙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38万元。 | 湖北金融 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