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河北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作出行政处罚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25年07月21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夸大误导性宣传保险产品、对保险代理人日常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黄军伟(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经理)对保险代理人日常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郭艳艳(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业务员)对夸大误导性宣传保险产品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梁彦菊(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业务员)对夸大误导性宣传保险产品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北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

冀金罚决字〔2025〕13号

夸大误导性宣传保险产品、对保险代理人日常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5000元

河北金融监管局

2

黄军伟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经理

对保险代理人日常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5000元

3

郭艳艳(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业务员)

对夸大误导性宣传保险产品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2000元

4

梁彦菊(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桥东营销服务部业务员)

对夸大误导性宣传保险产品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2000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平安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