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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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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6日,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有关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景荣(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崔洪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

锦金监罚决字〔2025〕5号

有关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罚款15万元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

2

张景荣(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

总经理)

锦金监罚决字〔2025〕6号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

警告并罚款2万元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

3

崔洪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

锦金监罚决字〔2025〕7号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

警告并罚款1万元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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