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1日,湛江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凌家盛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公告内容如下:
湛江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凌家盛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湛金监复〔2025〕73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关于凌家盛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太平寿粤〔2025〕8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凌家盛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湛江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湛江金融监管分局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