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5日,陕西金融监管局核准张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公告内容如下:
陕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张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金监复〔2025〕208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春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5〕5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内部发送:办公室、准入处、财险处、非银检查处。 (共印4份)
联系人:康馨月
联系电话:029-88338232
校对:康馨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印发
陕西金融监管局
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