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0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约定以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给予投保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张晗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约定以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给予投保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1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 陕金罚决字〔2025〕77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 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2 | 张晗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