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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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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对代理人管理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金辉(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代理人管理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宋红伟(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可疑线索排查不到位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姜圆圆(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代理制业务员)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作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

廊金罚决字〔20257

对代理人员管理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3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

2

刘金辉(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对代理人员管理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11万元

3

宋红伟(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廊金罚决字〔20258

对可疑线索排查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2万元

4

姜圆圆(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代理制业务员)

廊金罚决字〔20259

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

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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