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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融监管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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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宁夏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9.5万元。段云霞(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2.5万元。时海啸(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2万元。王来朝(时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2.5万元。钱涛(时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2万元。

宁夏金融监管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金罚决字〔2025〕10号

编制虚假资料

罚款19.5万元

宁夏金融监管局

2

段云霞(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2.5万元

3

时海啸(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2万元

4

王来朝(时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2.5万元

5

钱涛(时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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