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丁奎丽(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 | 雅金监罚决字〔2025〕3号 | 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 |
2 | 丁奎丽〔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 雅金监罚决字〔2025〕4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