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徐明翔(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银邮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徐威(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对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徐明翔(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银邮部经理) | 乐金监罚决字〔2025〕6号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 |
2 | 徐威〔时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乐金监罚决字〔2025〕7号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3 |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 乐金监罚决字〔2025〕8号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