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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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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作出责令改正,处七十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曲(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七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姚向东(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七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金罚决字〔202562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

责令改正,处七十一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2

王曲(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总经理)

大金罚决字〔202563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七万元罚款

3

姚向东(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副总经理)

大金罚决字〔202564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七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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