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核准傅丽娜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告内容如下:
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傅丽娜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金复〔2025〕756号
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傅丽娜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鼎总字〔2025〕0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傅丽娜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对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作出任命决定,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北京金融监管局
2025-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