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1日,承德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作出警告并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连帅(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 承金罚决字〔2025〕6号 | 一、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 二、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
2 | 刘连帅(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 |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