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2日,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25万元。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5万元。陈刚(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3万元。刘滨(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2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 | 双金监罚决字〔2025〕10号 | 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 罚款25万元 | 双鸭山 金融监管分局 |
2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 | 双金监罚决字〔2025〕11号 | 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 罚款15万元 | |
3 | 陈刚(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双金监罚决字〔2025〕12号 | 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罚款3万元 | |
4 | 刘滨(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 | 双金监罚决字〔2025〕13号 | 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