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3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军毅)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8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陕金罚决字〔2025〕88号 |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 | 陕西金融监管局 |
2 | 刘军毅(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警告并处罚款1.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