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作出警告并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韩坤(时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分公司经理助理)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作出警告并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分公司 | 枣金罚决字〔2025〕15号 | 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 | 警告并罚款0.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
2 | 韩坤(时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枣金罚决字〔2025〕19号 | 警告并罚款0.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