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罚款4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 | 聊金罚决字〔2025〕69号 |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 罚款3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
2 | 王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 聊金罚决字〔2025〕70号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