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作出警告并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显斌(时任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作出警告并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杨冰冰(时任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作出警告并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枣金罚决字〔2025〕17号 | 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 | 警告并罚款0.8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
2 | 王显斌(时任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枣金罚决字〔2025〕20号 | 警告并罚款0.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 |
3 | 杨冰冰(时任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 枣金罚决字〔2025〕21号 | 警告并罚款0.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