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乡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对公信贷资金贷后监控不力,以贷还贷;贷款支付违规;贷前调查不到位,作出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言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个贷中心副主管)贷前调查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荣天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副行长)贷款支付违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贷前调查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志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丘支行副行长)贷前调查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敦彩(时任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高级总经理)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闫振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唐璐(时任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天翔(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金罚决字〔2025〕22-33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 新金罚决字〔2025〕22号 | 对公信贷资金贷后监控不力,以贷还贷;贷款支付违规;贷前调查不到位 | 罚款85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2 | 张言军(中国建设银行辉县支行个贷中心副主任) | 新金罚决字〔2025〕23号 | 贷前调查不到位 | 警告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3 | 荣天文(中国建设银行辉县支行副行长) | 新金罚决字〔2025〕24号 | 贷款支付违规 | 警告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4 | 权礴(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 新金罚决字〔2025〕25号 | 贷前调查不到位 | 警告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5 | 李志刚(中国建设银行封丘支行副行长) | 新金罚决字〔2025〕26号 | 贷前调查不到位 | 警告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6 | 李敦彩(时任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高级总经理) | 新金罚决字〔2025〕27号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7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 新金罚决字〔2025〕 28号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罚款18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 | 新金罚决字〔2025〕29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罚款30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9 | 闫振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 新金罚决字〔2025〕30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10 |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 新金罚决字〔2025〕31号 | 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处罚款53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11 | 唐璐(时任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总经 理) | 新金罚决字〔2025〕32号 |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12 | 李天翔(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新金罚决字〔2025〕33号 |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新乡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