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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对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刘同波警告并罚款1万元。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注销执业登记、执业登记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作出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何永平警告并罚款0.4万元。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作出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张磊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瑞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套取费用

对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罚款5万元。

对刘同波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在规定时限内注销执业登记、执业登记信

息不真实不准确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4万元。

对何永平警告并罚款0.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编制虚假资料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公司罚款10万元。

对张磊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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