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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金融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河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30日,黑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河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保存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作出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敏(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保存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及时准确解释说明保险产品和理赔服务信息,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黑河金融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河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河中心支公司

黑市金监罚决字〔2025〕20号

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保存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

警告并罚款6万元

黑河金融监管分局

2

王敏(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黑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黑市金监罚决字〔2025〕21号

未按规定保存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

罚款1万元

3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

黑市金监罚决字〔2025〕22号

未及时准确解释说明保险产品和理赔服务信息

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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