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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1月15日,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导致保险中介许可证遗失、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执业信息记载不准确,作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瑞玲(时任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执业信息记载不准确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沧金罚决字〔2025〕10号

因保管不善导致保险中介许可证遗失、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执业信息记载不准确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

2

王瑞玲(时任河北永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执业信息记载不准确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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