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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1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不实,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清栩给予警告并处以3.9万元罚款。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处以4万元罚款,对郭玲玲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财务数据不实,处以5万元罚款,对高攀登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罚款。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数据不真实

对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清栩给予警告并处以3.9万元罚款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2

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对郭玲玲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3

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数据不真实

对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对高攀登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罚款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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