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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对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1月20日,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宋爱琴(时任瑞众人寿廊坊中心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马素阁(时任瑞众人寿廊坊中心支个险代理人员)对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对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廊金罚决字〔202523

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

罚款11万元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

2

宋爱琴(时任瑞众人寿廊坊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对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2万元

3

马素阁(时任瑞众人寿廊坊中支个险代理人)

对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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