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宁监管分局核准何平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宁监管分局关于何平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遂金监函〔2026〕4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关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都邦川发〔2025〕9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平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宁监管分局
2026-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