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费用,作出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马勐(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何怡(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车险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增商业性农险业务标的,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公司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增商业性农险业务标的,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构农业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舒建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构农业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广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支公司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费用 | 罚款36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
2 | 马劼(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 警告并罚款7万元 | ||
3 | 何怡(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车险部经理)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
4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公司 | 虚增商业性农险业务标的 | 罚款11万元 | |
5 | 李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公司经理)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
6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 | 虚构农业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罚款13万元 | |
7 | 舒建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经理)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
8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支公司 |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罚款6万元 | |
9 | 刘广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支公司经理)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