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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2月11日,四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内部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执业证书注销不及时,作出警告并罚款0.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人员对陈岩警告并罚款0.7万元。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农险未单独核算损益、承保理赔业务管理不规范,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伊通支公司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刘金明、倪鸣浩警告并罚款共计3万元。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王贺然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内部培训课件存在误导性内容、执业证注销不及时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7万元。

对陈岩警告并罚款0.7万元。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

2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伊通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农险未单独核算损益、承保理赔业务管理不规范

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伊通支公司罚款13万元。

对刘金明、倪鸣浩警告并罚款共计3万元。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

3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

虚列费用

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

对王贺然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四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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