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曹月新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顾嵇峰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袁华警告,并罚款2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 对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罚款30万元;对曹月新警告,对顾嵇峰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袁华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