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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及相关人员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虚假资料、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机构罚款117万元。对张蔚、张辉、黄欢、何伟、胡煜、齐倩玲、秦红、周凤、尹聪、刘莹、冯羽警告并罚款共计39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及相关人员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欺骗投保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机构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丁信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朱波、谌宗宸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编制虚假资料、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

对机构罚款117万元。对张蔚、张辉、黄欢、何伟、胡煜、齐倩玲、秦红、周凤、尹聪、刘莹、冯羽警告并罚款共计39万元。

湖北金融监管局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欺骗投保人

对机构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丁信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朱波波、谌宗宸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湖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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