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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融监管局对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02日,青岛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与不具备保险中介资质的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一万元;对时任该公司综合部负责人李云霞给予警告并罚款五千元。青岛顺合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客户告知书》、投保一年期职业责任保险不符合监管要求,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五万元;对时任该公司业务负责人刘龙给予警告并罚款三万元。

青岛金融监管局对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不真实

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一万元;对时任该公司综合部负责人李云霞给予警告并罚款五千元

青岛金融监管局

2

青岛顺合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与不具备保险中介资质的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总经理任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核准、未提供《客户告知书》、投保一年期职业责任保险不符合监管要求

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五万元;对时任该公司业务负责人刘龙给予警告并罚款三万元

青岛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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