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杨捷(时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成俊秋(时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东城营销服务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徐艳艳(时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东城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做出决定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

东金罚决字〔2026〕1号

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2

杨捷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

东金罚决字〔2026〕2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3

成俊秋(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东城营销服务部经理)

东金罚决字〔2026〕3号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4

徐艳艳(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东城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

东金罚决字〔2026〕4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