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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文庆[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高爱芳(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崔红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做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东金罚决字〔2026〕5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罚款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2

李文庆[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东金罚决字〔2026〕6号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3

高爱芳(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

东金罚决字〔2026〕7号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4

崔红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

东金罚决字〔2026〕8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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