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晋中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晋飞(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雄(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1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 | 晋中金管罚决字〔2026〕3号 | 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 罚款2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2 | 刘晋飞(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罚款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
3 | 刘雄(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 | 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罚款1.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 | 2026年4月27日 |
